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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3·15“之际,天津市消协将倡导推广消费对账单作法做为一项宣传内容,本报曾连续刊登了有关对账单的报道,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兴趣和关注。昨天,记者就推广消费对账单的话题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路华忠。
路华忠介绍说,推广消费对账单是提高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商家诚信经营行为的一项积极倡导活动。账单的特点是准确、直接、详尽、可存可查、有效,是传递经济结算为主要内容的信函,应该说账单遍布我们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账单的使用可以让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更加透明、阳光,更加理性,可以提升商家的服务质量与客户随时保持沟通,账单还可以让客户随时了解商家新增加的服务项目。商家不主动给消费者提供账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对账单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来在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中,关于对账单方面多了起来,这说明消费者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路华忠说,我们相信,在天津推广消费对账单,会得到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们提醒每一位消费者都要增强自身合法权益、明明白白消费的意识,同时我们建议商家,要主动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信息,因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商家有告知的义务,提倡阳光消费,不仅是保护双方权益的需要,也是诚信社会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