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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等城市在今年6月1日之前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目前还有部分城市尚未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或批准。商务部将于今年6月前颁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根据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条例》草案,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必须实施强制听证。听证委员会将不仅有来自建设部门的代表,还有工商、交通、环保、生产流通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及专家学者参与,商业网点的所在区、街道将推选社区代表发表意见,开发商经过听证之后,必须拿到书面同意建设意见,方可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没有完成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城市,外资商业企业开店申请不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