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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商务部官方网站消息,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条约法律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介绍新出台的《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时表示,新《办法》具有四大特点。
有关负责人指出:一是增加了透明度,明确了办事程序;二是集中反映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体现了政策的协调一致性;三是着重强化了监管,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注意维护不同主体利益,兼顾了社会公平。
商务部、公安部于2005年2月9日联合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典当业迅速发展,在满足应急性的融资需求,方便群众生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少数典当行存在违规操作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制定颁布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典当行为,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促进典当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新的《典当管理办法》是商务部、公安部在原《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基础上,总结中国典当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针对当前中国典当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制定并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