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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天津市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高峰会议上,有权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的七家保险公司,联合签订了《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
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平安、华泰、天安、太平、大地保险公司七家财产险公司签订的公约,首先承诺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承诺不对其他公司的产品和信誉进行诋毁,不欺诈和误导投保人,不损害行业利益,不使用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退费、坐收坐支、截留保费、作假赔案、作假账、私设小金库、向专业代理公司现金支付手续费等。
同时,签约公司不得违规参与保险招投标。招标业务属于直接业务的,不得向招标单位支付代理手续费。通过中介招标的,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签约公司保证不与非法代理人建立代理业务关系。保险代理手续费或佣金,只能支付给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批准的合法保险代理人,手续费或佣金最高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8%,并且凭保险中介专用发票作账支付。同一笔业务不得通过两家代理人代理,重复支付手续费或佣金,不得以其他险种的业务费用变相支付给车险代理人,不得对直接投保的业务支付手续费或佣金。
此外,公约约定成立由各签约公司总经理和保险协会秘书长共同组成的自律领导小组和由各签约公司代表组成的自律检查小组,强化监督和检查机制。一旦发现违规,将视具体情况对违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或公开暴光,对严重违规违法的,将直接上报上级保险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对其进行依法惩处。
天津市保险协会财险部主任刘元祯介绍,近几年来,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加剧,暗折暗扣及代理公司漫天要价现象严重,加之保费较低,导致占据财产保险业务半壁江山的车险效益连年下滑,赔付率达到70%以上,有的公司甚至达到了100%,出现了亏损,严重削弱了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