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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性、出现特殊情况时的保证金调整等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有关方面称,此举是上海期交所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市场运行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前,交易所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区召开会员和投资者座谈会,并通过网络向会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自cu0507、al0507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增加临近交割期时铜保证金的提高幅度和梯度,取消铜、铝套期保值头寸在保证金上的部分优惠;自2005年3月1日起,将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暂调整为4%,并适度调整连续出现同方向停板时铜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比例。同时,明确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出现三个停板后可以不停市;自cu0504、al0504、fu0504及以后月份合约起,在临近交割期时,会员及投资者的持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提高保证金的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