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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监会网站消息,截至目前,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总数达到116家。
2004年12月1日,银监会宣布,中国按照承诺在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同时提前一年在西安、沈阳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使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进一步扩大,达到18个城市。外资银行对银监会实施的上述开放措施做出了积极反应。
自2004年12月1日以来,银监会陆续收到以上城市的14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家外资法人机构总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其中北京10家,厦门4家,西安1家。
银监会依照法规对以上申请进行了快速审理。截至目前,已批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厦门分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家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使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总数达到116家。
银监会正在加紧审理其他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使符合法规要求的机构早日开办人民币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
东京三菱银行成首家开展人民币业务的日本银行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三菱银行日前宣布,该行已经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得到了在北京市开展面向企业法人的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许可。
这是首家在北京开展人民币业务的日本银行。在通过银监会的最终审查后,东京三菱银行将于3月中旬左右正式开展业务。
去年12月,率先批准了英国的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
东京三菱银行的北京分行此前主要开展面向日资企业的外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