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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2004年10月29日以前发放的合同期在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将于2005年1月1日起随之上调(住房利率上调幅度为0.18个百分点),还款利息也随之增加。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您,查询代扣卡内的余额,看看能否足额还款。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来说,采取柜台现金还款方式的,请在还款时带足现金。采取代扣还款或办理委托提取还款方式的,请及时向信用卡、信蓄卡、存折或代扣卡中存入足额现金,以免造成逾期。
具体月还款变化情况可以通过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www.zfgjj.cn)查询或直接到相应的贷款银行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