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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在监事会运作、担保、人事管理等多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对盐田港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公司今天将为此发布公告。
据证监会调查了解,盐田港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任期已届满(任期为2001年5月15日至2004年5月15日),但公司至今未进行换届选举,原领导班子仍在行使决策权,这严重违反了《公司法》每届董事会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还了解到,盐田港的监事会形同虚设。通过查阅该公司监事会文件发现:其监事会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监事会讨论的议题、通过的决议基本是董事会决议的简单翻版。更严重的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盐田港竟然没有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审计。这极大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此中国证监会责令盐田港限期整改并制定整改报告,上报证监会。对此,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已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对通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相关整改报告将在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