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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9日和1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就中国输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作出终裁,认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并对美产业造成了损害。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美方的这一裁决对中国企业是不公平的。
崇泉表示,美方在本案中没有给予中国家具行业市场经济待遇,仍然采用替代国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家具行业的实际情况的,也违反了美国自身的国际义务,以致裁定出较高的税率。同时,申诉方提出的所谓“损害”主要是因为其自身因资本、生产和营销等经营问题无法适应国内竞争造成,而并非是中国产品造成。美方这一裁决是与事实相悖,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崇泉说,中方注意到,这一裁决遭到美国国内有关方面的强烈批评。这也充分说明,该裁决不仅将极大地损害美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达不到救济美国国内产业的目的,是不符合美国整体经济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