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小肥羊”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就意味着其他餐饮企业再用“小肥羊”这个品牌就属于侵权,但是在国内很多家餐饮公司一直都将自己经营的火锅都叫“小肥羊”,而且沿用了很多年,今天(12月06日),来自河北、陕西、南京等地的四家“小肥羊”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声讨内蒙古“小肥羊”。
召开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河北、陕西、南京、廊坊四家小肥羊,他们在国内都有1、200家连锁店。
河北汇特小肥羊法律顾问李强:内蒙古小肥羊拥有国内驰名商标,其它小肥羊就没法用这个称号了。
陕西小肥羊法律顾问董争战:在内蒙古,小肥羊是指1、2岁的羊羔,是通用名称。
而内蒙古小肥羊认为,小肥羊这个商标是他们率先使用的,理应拥有专有权。
内蒙古小肥羊法务顾问徐珂:这是我们最先创造性的使用的……。
四家小肥羊联盟表示,他们已经向国家工商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消内蒙古小肥羊“驰名商标”的称号,如果不行,他们将诉诸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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