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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暖这几年连续涨价,供暖企业理直气壮、反复强调的涨价理由是:原材料涨价,成本上升。城市供暖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单一决定的吗?
“成本企业利润”,被看成是决定一种商品价格最重要的依据。但是,城市供暖不是一种完全意义的市场化商品。供暖的非商品性,不仅仅因为生产者是自然垄断的,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消费者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天寒地冻,富豪和下岗职工都需要暖暖身子。这是城市供暖成为公用事业、纳税人心甘情愿用自己的钱委托政府向供暖企业投入大量补贴的前提。
公用事业经营的企业化、市场化,已是世界性的趋势。比如供暖,我们曾经交给完全不计成本的单位或政府去办,结果从全社会的角度看,效率低、浪费大、服务差、用户也受气。但是,“成本论”特别是由企业、部门决定的“成本论”能够彻底改变这种情形吗?举例来说:如果成本增加供暖就涨价,供暖企业还有积极性进行技术改造、消化成本吗?在一个竞争不充分的领域,企业会不会把各种不合理开销也打入成本,转嫁给用户?
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证明,垄断行业的产品价格,是不能由“惟利是图”的企业单方面确定的,舆论干预和政府管制都是必须的。这种干预和管制以什么为目的?是企业持续运营和社会福利追求之间的平衡。
因此,供暖涨不涨价不仅仅是一道经济利益的选择题。修正公用事业运营上的弊端,不能以损害社会福利的公平分享为代价:虽然供暖补贴制度早已普及,但现实中,公务员和下岗职工拿到手的“暖补”差距巨大,绝非个别现象;忽视这种差别,忽视后者的承受力,即使供暖的定价再“合理”,我们的社会也会付出最高昂的“成本”——公民健康的损伤和社会公平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