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交所昨日召开的上市开放式基金发行工作暨主交易商制度座谈会上获悉,该所正在研究实施上市开放式基金主交易商制度。
按照拟议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补充规定》,上市开放式基金上市前要指定一家或多家深交所会员担任主交易商,履行上市开放式基金持续报价义务及相关事项。这是针对上市开放式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中的特殊性,为不断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制度,增强交易流动性,降低运作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而推出的。
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在会上表示,深交所目前已着手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交易制度的相关准备,并将对主交易商的交易成本予以降低。市场各方要针对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运作,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不断总结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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