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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听证会。由于近年来煤炭、水、电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供热成本上升,企业经营困难,为保证冬季正常供热,市供热办公室制订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市供热办表示,若这次调价措施能如期实施,在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供热计费面积之前,根据天津市实际情况,阳台不再计入供热收费面积,对部分方厅、厨房和厕所无暖气设施的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还要逐步实行按使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在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共聘请听证代表22名,其中,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4名,专家学者代表4名,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2名,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代表6名。听证代表对市供热办公室提出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就方案及有关材料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提问、质询。
市供热办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根据群众的需要,修订和完善供热服务承诺和标准,继续抓好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受理,并认真解决居民住宅供热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大督察力度,努力提高供热行业的服务质量,确保天津市居民温暖过冬。
听证会结束时,市物价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审定。
对听证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市供热办表示虚心接受,并认真研究加以改进。今年将在全市推广“双承诺”服务,供热质量不达标、维修服务不及时,要按规定减收采暖费。继续抓好为民服务网络专线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做到群众打一个电话,问题就能得到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大对供热单位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开承诺,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继续按照“属地原则”,对以种种借口降低供热标准的单位进行整顿,对那些经过整顿仍达不到服务标准的单位负责人要通过经济或者行政手段做出处理。
由于历史原因,天津市部分居民住宅中的厅、厕、厨没装暖气设施,同时考虑到供暖系统使用几年后,散热效果有所下降等因素,供热办要求各供热单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在国家对厨房、厕所没有统一供热温度标准的前提下,供热单位要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中厅的温度标准实施供热。二是对达不到这个温度标准的,有条件的要分期分批为用户加装暖气片,也可将暖气片加装到邻近的房间。三是对不便补装采暖设施或补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按其面积的一半收取采暖费。
供热部门将继续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重点优抚对象、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金的居民实行供热费优惠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助办法,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让一户困难群众挨冻。
市供热办表示,天津市将积极推进城镇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加快热计量收费试验工作的步伐,会同物价部门出台《天津市居民按使用热量收取采暖费的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用2-3年的时间,对具备热计量条件的用户逐步实行按使用热量收费。
据市供热办介绍,天津市于2000年实施了供热收费机制改革,明确了缴费主体,促进了供热市场化进程。为了最大限度减轻居民负担,从2000采暖季开始,居民供热价由18.5元下调至目前的15.4元。目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主要有四点,一是供热上游产品价格大幅上升,特别是煤炭几乎涨了一倍;二是每年提前及延长供热期进一步增加了供热成本;三是供热单位亏损严重,入不敷出;四是正常的供热受到威胁。调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市民供热服务。
暖气涨价多少,

请看“搜狐”“网易”的最新报导:天津供热听证会预设结论代表质疑其公正性天津举办供热提价听证会,会前新闻通稿即称与会代表“同意”提价;有代表对听证会程序提出质疑,认为不够公开透明。“我们无法听取其他用户的意见和要求,不能吸纳社会舆论的声音,又怎能发挥代表的作用?”9月9日下午,天津市物价局,一场关于供热价格提价的听证会在该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与会的首位发言代表李天祥如是说。
73岁的李天祥是天津市南开区市民,他作为消费者代表被邀请参加这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包括李天祥在内的多名代表对听证会的组织程序提出质疑,认为该次听证会信息不够公开和透明。
听证会的“保密要求”
8月27日,家住天津市南开区川府新村的李天祥接到天津市物价局价格听证会代表邀请函(以下简称邀请函),邀请函说明准备在9月9日举行调整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听证会,对天津市供热办提出对供暖价格调价的申请予以公开听证。
随邀请函送达的还有天津市供热办提出的《关于申请调整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的听证意见书》。
在《意见书》中,天津市供热办提出,由于供热上游产品煤价上涨造成供热单位入不敷出,希望将现行供热价格提价46%,由每平方米15.4元提高到22.5元。
《意见书》说明,三年来,天津全市的供热单位累计亏损8.4亿元,致使贷款无法偿还、拖欠煤款近亿元、折旧费维修费提不出来、设备带病运转无钱维修和更换。
在《意见书》的正面,印有“注意保密,阅后收回”字样。邀请函上则特别规定代表在“听证会举行前,不要对外透露”。
这样的“保密”规定让李天祥感到不可理解。于是,在9月9日正式举行的听证会上,李天祥一开口即讲了本文开头所述的一段话。
同李天祥一样,消费者代表苏华民也认为,天津市物价局给代表规定的限制让他没有办法去听取社区中居民的意见。
李天祥说,他原来的打算是通过媒体或者发传单的形式,向民众征询意见,但因为“保密制度”,李天祥只能私下里向朋友们征询意见,但这样大大影响了“征询效果”。
听证会主持人、天津市物价局副局长赵军对此的解释是:之所以在会前对代表作出种种保密的限制,是因为提价太高,担心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才低调处理。
听证会前的“新闻通稿”
除了不允许听证会代表向外界透露申请方案中的提价内容外,天津市物价局还特别要求听证会代表“会前不要接受记者采访,有关新闻单位预约的采访,安排在听证会结束后,违反纪律的将取消代表资格。”
但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天津市物价局在限制听证会代表接受记者采访的同时,却早已形成了自己的舆论。
一个事实是,在9月9日听证会正式举行之前,听证会主持方为新闻媒体准备了两种材料,与给中央媒体的材料不同的是,天津当地媒体记者拿到的材料中有一份“新闻通稿”。
这份通稿称“听证会代表对市供热办提出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大多数代表认为,由于近年煤炭、水电等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供热成本上升,企业经营困难,为保证冬季正常供热,可以适当提高供热价格。”
这份新闻通稿还特别注明:“记者采编的稿件须经市物价局审定”后,才可发表。
天津市物价局则称,这份给本地媒体的“新闻通稿”是一些“背景资料”。
听证会代表李天祥、刘海坤等认为,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听证会代表应当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制定价格的意见。另外,《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还规定,对于公开举行的听证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先期公告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
对此,听证会主持人、天津市物价局副局长赵军表示,之所以作此规定是想让代表不受外界的干扰,独立的发表自己的意见,更不想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来影响代表的态度。
与此相关的一个事实是,在听证会召开当天,市民施宝光等人委托天津市消协秘书长路华忠将一份对供热调价的意见材料送到市物价局,称无法了解调价内容也无法向代表反映自己的意见,只能“托书”表达消费者见解。
旁听代表集体缺席
9月4日,天津《每日新报》发出消息,称天津市物价局将在9月9日举行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开征集5名旁听代表,凡关心供热事业的公民,可填写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热听证会旁听人员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物价局,经审核批准后,物价局将通知代表旁听,旁听代表只准列席听证会,不安排会上发言。
看到这则消息,一直关心供热情况的南开区居民汤涵颖老人给天津市物价局打电话咨询,对方让其到网上报名。
从9月4日到9月9日,汤涵颖一直浏览天津市物价局网站,均没有看到相关消息,而在9月6日,汤涵颖再次拨打电话向物价局询问报名旁听代表一事,对方答复已经报名完毕。
实际上,在9月9日正式召开的听证会上,并没有旁听代表列席会议。
天津市物价局副局长赵军的解释是,9月3日当天,曾在物价局的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代表,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人报名。
天津市物价局综合处工作人员白向东向本报记者解释,规定的报名时间即为9月3日一天。
参加听证会的一些代表为此提出质疑:为何只限定9月3日一天的报名时间,而《每日新报》又在9月4日发布征集旁听代表的新闻?
“这反映了组织者的态度问题。”听证会代表、天津市政协委员刘海坤说,旁听人员参会可以扩大民众知情权,对听证会予以监督,“如果是真想征集旁听人员,怎么会征集不到?”
刘海坤认为,这些小小的细节将会使整个听证会大打折扣,因为百姓将对听证会的组织程序产生怀疑直至对听证结果有所怀疑。
与旁听代表相比,正式代表的产生则较为顺利。
此次听证会原定正式代表23名。
实际上,在9月9日举行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实到代表22名,1人缺席。
22名听证代表的构成是,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名,消费者代表6名,专家4人,经营者代表2人,相关政府部门6人。
两种意见和申请人的“疏漏”
9月9日下午,天津市物价局调整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听证会正式举行。
会议伊始,与会代表就对天津市供热办提出的供热价格每平方米提价7.1元的申请,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名人大代表与6名政府部门代表和两名经营者代表完全赞成涨价7.1元,其余的消费者代表、专家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则意见一致:可以对供热价格微调,但不主张涨价幅度高达46%.
听证会上,一些代表对申请人———天津市供热办提供的材料也表示了不满。
“不是我们不同意涨价,要首先让我们信服才能让百姓信服。”听证会代表、天津市政协委员刘海坤说,按照《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企业近三年经营状况、职工人数、成本变化、财务决算报表,人均产值、人均收入水平及上述指标与本地区同行业和其他地区同行业的比较等,该定价商品或服务近三年供求状况和今后价格走势等情况说明。”
但是在天津市供热办提供的申请提价方案的《意见书》中,代表们却未能看到该部分内容。
天津市供热办主任李锡久做了一项补充说明,指出从2001年到2003年的三年内,每平方米的供热成本是17.9元、18.9元、19.7元,其中燃料成本分别占7.44元、8.25元、8.90元,在此基础上,三年分别亏损2.2亿、2.8亿、3.4亿元。
并由此测算今年的供热成本是每平方米23.32元,其中燃料费占12.29元,由此将现在的供热价格由15.4元提高到22.5元。
对此,听证会代表刘海坤认为只通过几个数据很难分析清楚,刘说,在一些供热企业普遍存在人员超编、内部管理经营不善等问题而造成供热成本居高不下。
刘海坤希望申请方能够以一个中型供热站为例将详细的成本核算情况出示给代表,但是申请人未能提供。
为此,刘海坤以自己所在单位天津国家海洋中心为例出示了供热成本核算情况,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共有3台四吨锅炉,供热面积为4.96万平方米,折合每平方米用煤46公斤,而天津市平均用煤25-31公斤,这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属于典型的大马拉小车型供暖,但由此计算每平方米供热成本仅为15.1元。
基于此,刘海坤希望由中介机构对供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核算进行审定。
天津市物价局副局长赵军则坦言工作确有“疏漏”,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性”材料的申请人工作确有不足之处。赵军表示,如果听证会代表需要查看相关材料可以到供热部门咨询。
一个事实是,在听证会后,天津市供热办提供的申请提价方案的《意见书》和会前刚刚发放的“补充材料”被天津市物价局以保密为由全部收回。
听证会上,还有代表提出:去年天津市供热部门负责人说过“收费率达到85%就可以保本”的话,但天津市供热办主任李锡久却在这次听证会上,称目前天津市的供暖费收缴率已经达到90%以上。因此代表们质疑:按此说法,天津供热是否还有盈利的空间?
对此,李锡久未给代表做出答复。
市民对供热涨价表示惊讶
在9月9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天津市采访的记者有10余名。第二天,一些媒体对听证会予以报道,但均未提到代表们论证供热提价7.1元之事。
而在会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市民均表示未曾听说供热涨价一事,当记者说明提价方案中有涨价7.1元的内容后,受访的市民均表示惊讶。
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的李连运说,天津市消费水平较低,很多家庭收入不高,而供热突然大幅度涨价让他感觉难以承受。
天津市政协委员刘海坤还提到供暖补贴问题。按天津市规定,每年每名职工应发放烤火费135元,采暖补助费185元,但问题是,这部分采暖补助,很多工厂企业根本无法兑现。
与普通职工相比,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除了以上补助外,还可以享受每年240元到1080元个人采暖补贴的待遇。刘海坤认为,供热涨价对于有补贴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来说,不会形成太大的压力,但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职工来说,却会形成很大的负担。
天津供热是否涨价还在研究中。天津市物价局副局长赵军表示,听证会后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最终是否涨价,涨价多少需报市政府审定。本报记者刘炳路天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