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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又与浙江产权交易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有效期为3年。协议包括:浙江产权交易所有资格代理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所承接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交易,同时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同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按约定方式挂牌;共同组织经贸洽谈会,使南北资本与资源链接,发挥产权市场资源配置的最大作用等多方面内容。
据介绍,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于今年3月份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市场后,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宗旨,进一步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制订了最低收费标准等系列优惠措施,全力做好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服务。截至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17家中央企业产权已在天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单向成交额达7.6亿元,涉及资产额20.6亿元。同时,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还成功地完成了日本、荷兰等外国公司收购央企产权的交易;完成了成都等外省市央企产权在天津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及交易双方对天津产权交易市场的高效、优质服务表示满意。目前,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已与黑龙江、长春、内蒙古、河北、山东、宁夏、甘肃、新疆、深圳、海南、浙江、云南等12个省市的31家兄弟机构签订了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作协议,为共同打造北方最大的产权交易平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