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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皮德海今天(8月31日)表示,要适当调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尽快把女性的退休年龄控制在55岁。
他在北京的一个论坛上透露,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收入仍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
他说,2001年到2003年基金的利益收入分别是29亿元、24.5亿元和25亿元,呈低水平徘徊状态,低于当年金融机构法定利率中3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
他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二是企业改革使基金增收难度加大。此外,目前基金的投资方式也仅限于证券投资和银行存款。
据介绍,我国参保退休人员年平均增长率为5.6%,养老金水平也在逐年提高,1999年到2003年,养老金水平年均增长7%。
“2003年基金的总收入达到3602亿元,比1999年增加了1452亿元。从5年来的情况看,征缴收入是基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基金总收入的83%。”皮德海说,目前基金运行中存在结构性的问题,基金收入的中长期投资偏低。
皮德海认为,实现基金的良性运行,既要开源节流,又要从制度上解决基金运行的结构性矛盾。
提高女性退休年龄对女性有利方面
1、有利于提高工资级别,增加工资收入。5-10年内工资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
2、有利于增加月退休金收入。因为根据我国目前退休金与工龄挂钩的退休办法,女性退休早5-10年在按月计算的退休金上吃亏。比如,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退休金支付又规定,只有满35年工龄才能得到工资替代率为88%的满额退休金,女性就比较不容易得到满额退休金。
3、有利于增加晋升机会,虽然晋升机会只关系到少数女性。
4、有利于继续获得工资外经济收入。根据我国的现状,与退休金不挂钩的工资外经济收入(单位内部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和福利等)的比例很高,比如,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可达工资收入的一倍左右。这是在职职工经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退休,工资外经济收入和福利就没有了。这应该是女性提高退休年龄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不利方面:
1、不利于及早过上有退休金的休闲日子。尤其是对于那些身体状况较差,或晋升无望的女性,被要求再多工作5-10年,不遂心意。对那些已经下岗或可能下岗的女性来说,提高退休年龄意味着要推迟领取退休金的时间。
2、不利于提高退休金总额。本来可以提早5-10年拿到退休金,提高退休年龄以后,在整个人生的晚年就少拿了5-10年的退休金。一生的退休金总额就会减少。
3、不利于退休后继续找工作增加收入。目前,我国法律并不禁止退休者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也不对退休后再就业的工薪收入课以特殊所得税。因此,有相当数量的提早退休者往往可以一边拿着退休金或“退养金”,一边重返劳动力市场谋取另一份劳动报酬,甚至是营业收入。如果推迟5-10年,再想另找一份工作就会相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