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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中国证监会已允许内地9家企业交易境外期货,其中有6家是上市公司,这些企业将获准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这是继1994年有关部门停止境外期货交易后,第三批获得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国有企业。
据了解,在获准的9家企业中,包括云南铜业(000878)、兰州铝业(600296)、云南铝业(000807)、焦作万方(000612)、锡业股份(000960)、锌业股份(000751)、株洲冶炼集团、湖南水口山有色和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至此,共有26家企业获得境外期货业务资格。
监管部门2001年5月首次为7家公司进行此项交易开了绿灯,其中包括中石油(0857-HK)、中石化(600028)、中粮等国有企业集团;之后在2003年3月,中国铝业(2600-HK)、江西铜业(600362)、豫光金铅(600531)和中国航空油料公司等10家企业成为第二批获得从事境外期货交易资格的国有企业。
2001年5月,有关部门联合颁布了《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这些企业只限于从事与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原材料相对应的期货业务,并且有严格的头寸额度管理,只能套期保值不能进行投机交易;除此之外,这些企业也不能代理其他国内公司进行期货交易。
当前,国际石油价格高涨,企业要求利用期货手段防范价格风险的要求也在高涨。对此,业内人士分析,境内企业进行境外期货套期保值对企业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他们表示,尽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商品衍生品本身具有操作复杂、风险较大的特点,相关部门将对国有企业境外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施适度的监管。
期货业内人士认为,允许国有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不仅对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深远的影响,也会对国内期货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另据悉,证监会正在对境外机构进入中国期货市场的条件进行研究,中国期货业对外开放的大门正在慢慢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