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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表明,保险公司盼望多年的投资渠道拓宽一事,终于在近期打开突破口,并呈现加速度前行的态势。
年初,保监会重新修订了《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管理办法》和《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的资金量基数由“上年末总资产”改为“上月末总资产”,同时取消了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的额度限制,将保险公司购买的中央企业债券信用评级由“AA+”降低到“AA”级。
事隔四个月后,保监会再次将两项办法重新修订,进一步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的范围拓宽为所有AA级以上企业债,并将投资比例提高到不超过总资产的20%。此前,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债仅限于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四类,比例仅为总资产的10%。
两次修改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作用可以用“非同小可”来形容。这意味着保险业盼望多年的投资渠道过紧的现状开始改善,保险资金开始松绑,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正在打破。进一步的意义体现在,占保险公司近七成的分红险和投连险收益水平有望提高,而保险公司1997到1999年形成的近500亿元利差损由此见到了逐步被化解的希望。
数字最有说服力。目前企业债券收益比国债高约0.95个百分点,比金融债高约0.4个百分点,若拿出整个保险业6291亿元资金运用余额中的500亿元购买,以增加0.5个百分点的收益计算,一年可以增加2.5亿元的投资收益。尽管受制于债市规模,20%的投资比例对于大的保险公司来说并不能充分利用,但显然,保监会已为保险公司未来的债券投资留下空间。
更突破性的一步又在最近迈出。保监会批准了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两家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也就是说,虽然保险资金还不能直接入市,但是强大的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先行一步。
之前有不少金融界人士怀疑,“专业的二级市场投资人尚不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则更不专业,能否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良好回报?”在制度改革的前提下,保险资金管理体制、人才引进等问题有望迎刃而解,外界对保险业投资的疑虑将被打破。以资金运用为本的资产管理公司获准成立,为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奠定基础。
如果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步伐能够在今明两年完成,则又能赶上“好时机”,即目前资金入市的风险相对越小,在这方面,社保基金已经先行一步。
监管部门的积极态度更加增强了保险企业的信心,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马学平近日指出,今后还会推出一系列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投资渠道,比如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境外投资等。
事实上,等到保险资金可以充分得到运用的那一天,我们再回头看,以稳定收益率为主的投资方式仍将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这是由保险资金的特性决定的。直到1999年10月,国务院才批准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开始间接进入股市。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使保险公司躲过了股市泡沫最大时期,但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保险资金后续的保值增值。
现在摆在保险公司眼前的,是尽快完善资金运用的管理制度,不管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还是委托投资,或者维持现有的资金运用部门制,完成制度上的改变都是当务之急,包括决策机制、奖惩机制、用人机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引人才,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适应投资渠道放宽之后新的形势。另外,对所有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都不能忽视一点,即投资决策者本身水平的提高。
而尽管目前两家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获得批准,但是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最后确立,二者之间的关系仅仅是资金还是包括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的权限有哪些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每一步都对跟进者有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