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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提议被否决
山东巨力(000880)今日公告,6月8日至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三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董事会否决了第一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四项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于是,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定于2003年7月13日自行召开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由王清华董事长召集,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列席参与了会议。会议表决结果为: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提出的《关于提议召开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该厂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免去王青瑗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崔英智先生、张光泽先生、李磊先生、王兆海先生、徐树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康剑南先生、高紫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五项议案均未获通过。
前不久同样的事刚发生过。4月7日,在山东巨力召开的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被否决。
公司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持有的公司法人股8300万股(占公司部股本的30.06%)自2003年5月23日被司法冻结。公司二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自2003年5月16日被质押冻结。
转让差5天公告差5月
从山东巨力的公告中,记者还发现一件蹊跷的事。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去年11月25日和30日分别与两家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前者是现任二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今年1月份,公司的三名董事候选人及其推荐的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顺利进入新一届董事会,已占据9名董事席位中的5席。而后者领先实业有限公司,则是今年5月份才出现在山东巨力的公告中。而巨力总厂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持有的发起人法人股,股权转让不用上报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002年11月30日,山东巨力发布股东股权转让公告,潍坊巨力机械总厂11月25日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2514.95万股发起人法人股中的4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1%),协议有偿转让给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元。
5月17日,山东巨力公告,大股东潍坊巨力机械总厂与领先实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3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托管协议》,约定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800万股法人股以2.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领先实业。同时,在股权交割未完成前由领先实业有限公司对股份实行托管,享有除所有权和处置权以外的所有权力。
领先实业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于1992年,总资产约为港币8亿元。主要在香港从事投资业务,投资覆盖高科技、地产投资及开发、运输及贸易等多种行业。但该公司至今尚未出现在山东巨力的前十大股东名单中。
从5月17日的公告推算,潍坊巨力机械总厂、北京盛邦投资、领先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山东巨力股权相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