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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纷纷报道《证券法》的修改。如果新的《证券法》取消银行资金入市、股票质押贷款和国有企业炒作股票是明令禁止的限制性条款,将使大规模合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实现融通和良性互动。如此,长期处于政策“擦边球”状态的相关业务将可以名正言顺地开展。
市场也盼望这些“利好”能早日出台。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的修改还要经过今年人大的讨论才能通过。即使能够通过,对当前股市又能起多大的作用呢?银行和国企的资金曾经通过委托理财、私募基金和其它渠道进入过股市,其效果又如何呢?
希望大规模合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仍然是沿着资金推动型的行情思路,希望股市能够涨起来。就算股市涨起来了,能解决主要问题吗?
我们知道,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价的矛盾十分尖锐。去年在市场高价卖出10%的国有股,广大投资者不接受。今年又向外商和民企转让国有股、法人股,基本上是净资产值、甚至更低的价格,进一步打击了流通股持有者(包括股民、券商、基金)的信心。这种政策上前后矛盾的做法,降低了市场的诚信度。是股市下跌的重要原因。
让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参与的仍然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股的价格远远高于非流通股,相比向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来说,流通股持有者的风险相当大。这样不仅不能解决股市的主要问题,反而会使入市资金面临更大的风险,因为谁都知道向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现在不能流通,短期内也不会流通,但是不会永远不流通。那么将来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会采取什么形式流通呢?这是未知数。
所以解决股市主要问题,并不是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就能奏效的。关键还是如何解决流通股与非流通股、A股与B股、H股的利益不平衡问题。
大家想一想,目前的A股市场,实际上国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付出的代价,比B股和H股的投资者要大得多,比那些以净资产值买非流通股的外商与民企的代价也大得多,从同股不同价,也不同权的实际情况来看,实际处在最不利的地位,那么再让银行和国企进入A股流通市场,岂不是让更多的资金为B股和H股、以及非流通股做贡献。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就可以看出这个矛盾:
4.22元人民币认购的中石化A股与1.6元港币认购的中石化H股,股东权益是相同的,分红时A股股东并不比H股股东多。这样的利益不平等,让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岂不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