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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处于困难的境地。我希望一开始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1980年我们就在中国注册了鳄鱼商标,但两个机构假冒者和无数的公司正在肆无忌惮地对我们进行侵害,这是不可接受的。”谈到假冒的危害,71岁的法国拉科斯特(Lacoste)总裁贝尔纳·拉科斯特显得有些激动。
尽管拉科斯特公司每年在世界上花费350万欧元用来注册商标、监测市场、打官司等打假行动,但仍有几百种不同的“鳄鱼”在世界各地游弋。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把拉科斯特列为中国130个被假冒伪劣最厉害的国外品牌之一。
资料显示,全球假冒产品的营业额估计每年高达910亿欧元,是世界贸易总额的4%或5%。拉科斯特透露,光他们公司每年就查封75万件假冒产品。
三条“鳄鱼”中国斗阵
在中国市场上,拉科斯特最担心的并不是那些贴牌的乡镇企业,而是另两只“大鳄”: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Crocodile Garments Ltd)和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y)。
它们均由1947年从中国内地移民到新加坡及香港的陈氏两兄弟开创,50年代在当地正式注册商标。
香港鳄鱼恤公司和新加坡鳄鱼国际因此在自己注册过的国家和地区竭力反对拉科斯特使用自己的商标。但拉科斯特公司认为自己先于它们注册,受《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错在对方。
拉科斯特公司于1980年和香港鳄鱼恤签署了一项调解协议:香港鳄鱼承诺不在香港以外的其他地区注册类似的令人混淆的鳄鱼商标。但随后其在中国内地提出了许多鳄鱼商标申请,迫使拉科斯特公司在香港提起诉讼。
2001年7月,香港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裁决香港鳄鱼恤公司撤回或撤销其在中国内地的所有商标申请。
拉科斯特在1983年和新加坡鳄鱼国际签署调解协议,协议并未提及中国。
矛盾出现了,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香港鳄鱼和新加坡鳄鱼(也称卡帝乐鳄鱼)开始大量在中国出现,香港鳄鱼的特许专卖店遍布100多个大小城市,卡帝乐鳄鱼在各城市设有200多个专卖店,而据拉科斯特公司执行总监
Marc Lumet先生称,目前拉科斯特在中国内地22个地区只有26个专卖店及99个专柜。
拉科斯特公司愤怒地指称,两公司违反了它们之间的调解协议和中国的商标法。
至本文截稿时止,香港鳄鱼恤并没有回复记者书面提交的问题。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承认自己是新加坡鳄鱼国际中国的总代理,但以总裁在外为由拒绝了记者的其他问题。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克认为:“如果拉科斯特所言属实,它们又能证明自己是世界驰名商标的话,是受到有关国际公约保护的,香港鳄鱼和新加坡鳄鱼首先是违反了事先签订的契约,同时也违反了商标法,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侵权。”
主动出击
拉科斯特法律部经理Christian London先生毫不客气地说:“这种现状不但造成人们对拉科斯特商标的错误认识,也危害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并侵犯了中国商标法。”拉科斯特公司先后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两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制止侵权行为。
但因为诉讼标的巨大,取证任务繁重,两案至今未决。
拉科斯特公司并不想因此坐以待毙,为了提升自己品牌在中国的形象,进一步区分其他产品,拉科斯特公司实行了一系列公关活动,其中广告是重要的一环。不久前,他们还与中国网球协会签订协议,赞助中国的网球运动和上海的ATP网球锦标赛和网球大师杯赛。
全球每秒钟都在售出拉科斯特的产品,但中国目前仅是他们第十大市场。其执行总监Marc Lumet说,他们决不会放弃努力,10年之内要把中国变成他们最重要的市场,但必须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打击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