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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002年度天津市百强私营企业的评定工作已于近日展开。据负责此项工作的天津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人士介绍,今年私企百强的评定将继续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在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综合考评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经济效益,并提高评定活动的透明度,加大社会民主监督力度。
据了解,私企百强的评定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维护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年度内未发生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企业总资产需达到500万元以上;企业当年实现销售及营业收入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企业当年在天津市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社会形象较好、社会信誉度高。获此称号者可享受《关于促进天津市百强私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试行意见》中规定的各项扶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