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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同益基金的基金管理架构出现重大变更,原来的一位基金经理离职,两位基金经理履新。外界分析,随着基金业竞争加剧以及日趋复杂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多的基金可能会采用“多经理模式”,以给予基金经理更多权限,凸显基金个性。
日前,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决定聘请肖强、罗文军担任同益基金的基金经理,顶替原基金经理。这是首例封闭式基金采用多经理模式的管理制度。实际上,此前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基金的经理也有两位,其中一位是英国人IanMidgley;而大成价值增长基金的经理则有四位,在目前单只基金中人数最多。推进中的“多经理模式”,可视为基金在运作管理上的一次不小的突破。专家分析,“多经理模式”的运作有利有弊。因为,对于基金来说,该模式为各基金经理发挥各自特长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以大成价值增长基金的四位经理为例,他们分别来自基金经理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等,其组成的经理团队有利于基金从不同方面进行管理,完善基金内控机制。然而,多个经理同时在一个基金上运作,如果各人之间思路不同,则可能影响基金的效率和节奏。
据专家分析,从现阶段多经理管理的情况预计,基金的管理方式有望向国际接轨,基金经理的权限有望进一步放开。据了解,此前国内基金中较多采用的是团队管理模式,即在证券投资上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同决定重大投资决策。实际上,虽然基金经理也会参与其中,但操作中其个人理念往往会被忽视,这从同一基金系列大多重仓持有同一只股票的现象中可见一斑,基金“个性”并不鲜明。而且,在这样的制度下,“出了问题,集体负责制往往就成了集体不负责制,”基金专家如是说。
据介绍,从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看,基金的管理方式一般是基金经理独立负责模式和多基金经理模式,即由一位或者多位基金经理全权对基金负责,基金经理在基金运作时不仅仅是“操盘手”,还是决策人和直接负责人。实际上,国外投资者买基金,大都是冲着基金经理的理财水平、研判能力甚至个人魅力而去的,比如巴菲特、索罗斯等。国际投资者的共识是,一个出色基金的背后就是出色的基金管理人,它可能是一个基金管理公司,但根本上更应该是其中出色的基金经理个人。
目前,由于中国基金市场还刚起步,基金经理的造就及其本身的特色形成尚需时日。业界期望,除了基金诞生之初基金契约的规定外,国内基金还应该加上基金经理个人特色,使基金向“明星经理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