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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通过其网站(www.cfachina.org)发布公告,决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进行《期货执业资格证书》申请的受理工作。
期货业协会公告称,凡符合相关条件,并已通过2001年度或2002年度全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通过所在期货经营机构申请《期货执业资格证书》。期货业协会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在审核过程中分批通过协会网站和指定媒体向社会公示拟发放证书的从业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各有关单位即可前来领取证书或由协会邮寄至指定地址。
期货业协会此次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未完成协会数据库录入的期货经营机构的代理申请,以及未办理协会入会手续的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