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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黄金生产和流通体制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下面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
建国初期,国家对黄金实施的是比较严格的管制:在生产领域中,宣布金矿归国家所有;对于非公营金矿,允许并鼓励私人经营;而在流通领域里,国家实行的是黄金统一价格。
从1957年开始,一直到1992年,我国实行的是统购统配的黄金管理体制,黄金生产纳入统一的国家计划,同时,黄金行业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管理。
1993年,我国黄金行业开始进入改革阶段,这期间,虽然仍然延续黄金统购统配的管理体制,但央行已经开始根据国际金价的变化调整国内金价,同时黄金企业也开始自主管理。
·第一阶段∶1949年—1956年,国家对黄金实施较严格的管制在生产领域,宣布金矿归国家所有,对于非公营金矿,允许并鼓励私人经营。在流通领域,国家实行黄金统一价格。
·第二阶段:1957年—1992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配体制,黄金生产纳入统一的国家计划,黄金行业实行全国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黄金行业开始改革,央行开始根据国际金价变化调整国内金价,黄金企业也开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