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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这将是股市重大变革,但目前不具备条件,简单照搬欧美做市商制度弊大于利
在深沪股市交投清淡连创天量的颓势下,一则消息引起了市场的无限猜想。最近有消息称,中国证监会一位高层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在股市的新兴阶段可以缩短但不可跨越的前提下,将制定新的股市政策,其中包括建立做市商制度,允许做庄。在欧美股市上较普遍的做市商制度将引入国内?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券商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对此不抱热情态度,甚至多位业内人士称,如果简单照搬美式做市商制度,而无相应的配套改革,将弄出诸多新问题。
明庄职责:活跃交易
做市商在国内并非缺失,如各大银行推出的炒汇业务中,银行其实就充当了做市商角色。汇民买卖的对象就是银行,银行实行双边报价,赚取价差。如果股市引入做市商制度,它的主要效用是什么呢?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宝元基金经理李怀忠曾在美国证券市场从业多年。此人士称,在美国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均实行做市商制度。一家做市商可以同时“维护”多家公司的股票,当然,一家市值较高的大公司的股票也同时拥有多个做市商。做市商中既有大型机构,也有众多小机构。在美国股票交易所中,做市商的主要责任是“活跃交易”:在股票交投冷淡时购进股票,而在股票火爆时抛出股票。做市商向市场双向报价,并利用做空机制,维护股票的交投活跃,并抑制股价的暴涨暴跌。做市商们则在双边报价买卖中赚取差价。
中财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接受采访时称,他早已向有关部门建议引入做市商制度。因为在做市商制度下,股票市场上不会出现目前的“暴涨时买不进、暴跌时卖不出”的局面,更不会出现交投清淡的冷场。
做市商条件不具备
当记者将有关“国内将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消息告知有关金融机构时,有关机构的人士均称,尚未接到有关部门的确切消息,也未听闻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的通知。有关人士称,这可能只是长期规划中的一个政策,短期内不太可能进入实质研究阶段。不少券商研发中心甚至无人对做市商制度进行研究。
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机构人士对做市商制度的功效予以肯定的同时,也认为国内目前并不具备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条件。
一位基金经理认为,目前引入做市商制度为时尚早,因为做市商制度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如整个交易体系需要改造。
南方证券研究所所长郭夏南则认为,如果不解决信息披露等基本问题,券商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们有可能成为操纵市场的大机构,“他们可做的空间太大。”
贺强更表示,做市商制度并不急迫,目前国内最急需的是推出做空机制,因为投资者可以利用此工具锁定自身风险。如果在没有做空制度的前提下,做市商不可能起到活跃股市的作用,因为做市商手中无物时何以卖出?在市场无实盘抛出时何以买进?这位早已向有关部门建议引入做市商制度的知名学者还称,中国不能简单照搬美式做市商制度的皮毛,而应配套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如经纪人制度、做空机制、信用交易(即保证金交易)等,并对做市商进行资格认定和明庄操纵制定有关的法规。
机构行为将大变
尽管业内人士认为国内还缺乏引入做市商制度的条件,但普遍承认,如果将来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整个股票市场将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机构行为和盈利模式也将改变。
郭夏南称,引入做市商后,股价的定价方式将发生改变。在国际IPO市场上,承销团以大规模路演等方式充分向全球客户询价,以挖掘上市公司的价值和市场认同价位。这些承销团成员各自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如基金等。而国内上市公司的发行价则多以网上发行为主,承销团根本不知道客户是谁。与此同时,所谓的路演和询价也多是玩虚的,走形式。做市商必须充分挖掘上市公司的价值,方能避免自己在冒较大的风险。如此,券商将更多的进行行业研究,上市公司价格发现将更加市场化,交投清冷的局面将可避免。
一位基金经理则认为,做市商制度顺带而来的是券商自营模式的改变:券商充当做市商后,增加了一项盈利来源。但做市商未必全部获利,这就如目前银行在汇市中充当做市商时未必个个盈利一样。更有业内人士称,目前上市公司质素普遍不高,券商未必愿意做做市商,只能从增量市场上引入。
“基金经理也肯定会改变目前的行为,但具体如何改变,还未做具体研究。”由于政策并不明朗,机构们尚未研究应对做市商制度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