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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基金公司运作的基金规模如果达到50亿元,1.5%的基金管理费能够保证其不会亏损经营,以现在一些公司基金规模达到百亿元看,基金管理费下调已具备条件和空间。”中国银河证券基金与研究评价中心杜书明10月21日告诉记者。
1.5%的管理费是目前各基金公司所执行的一条不成文的上限。客观的现实是,下调基金管理费的呼声一直不断。有人认为,与国外基金1%至1.2%的费率相比,国内多数基金的1.5%的管理费高出25%至50%,而且由于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计提,因此还出现了亏损但净值高的基金,其提取的管理费超过盈利但净值低的基金的怪现象。
“在基金公司维持成本的基础上,基金业绩的好坏在基金管理费中也应有所体现。”资深基金研究人士胡立峰说。他表示,就管理成本而言,管理多只基金的成本决不是管理一只基金成本的简单倍加关系,因为系统等设施都是通用的。他建议,可以采取比如固定费率,比如1%,再加上一定的浮动报酬,共同组成管理费,浮动报酬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基金业绩表现由相关的行业组织来确定比例。
胡立峰预计,随着新基金公司的涌现,打破统一费率的“坚冰”已是大势所趋,因为“价格战是最直接和有效的竞争方式”。胡立峰说。
杜书明则表示,与老基金公司已经占据市场优势并形成相当的基金规模相比,下调管理费会给新基金公司造成很大压力和冲击,因为如果基金规模上不去而管理费下调,基金公司将会面临不可避免的“生存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