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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财政厅透露,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省民政厅5部门联合决定,从本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未经批准而成立的各类基金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限期取缔。
这次清理整顿的对象是凡未经民政厅批准成立,由各级党政部门及事业单位自行批准成立的,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基金会(基金)组织。
清理整顿的内容包括基金会的成立审批情况;是否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有无政府部门领导兼任基金会领导职务;有无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资金的使用和增值是否合法,有无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或接受企业挂靠现象;有无违反金融管理规定、拆借资金;有无开展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不相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