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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球环境基金与中国环境保护”研讨会上获悉,20年来中国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比例发生了根本变化,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10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排放18亿吨二氧化碳。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刘显法在今天的研讨会中说,20年来,中国能源消费年均增长4.7%,远远低于9.5%的国民经济年均增长速度,经济增长与能耗的弹性比例发生了根本改变。
国家计委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高广生也在研讨会中说,1999年中国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1981年下降了60%。中国的商品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比重由1990年的74%下降到2000年的68%。
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发布了节能、节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8个可持续发展相关规划,提出力争到2005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在2000年基础上再降低20%,达到2.2吨标准煤。
而一项中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的项目提出,在未来12年中,中国将通过加强同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合作,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项目的实施争取累计减少760万吨碳排放量,约合2.79亿吨二氧化碳,相当于2001年全年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五分之一。
中国于1998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到1998年底,共制定了25项节能法律法规、27项节能设计规定和100项节能国家标准。
20世纪90年代初,全球环境基金通过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机构开始资助中国的节能和可再生资源项目,如高效工业锅炉、绿色照明、可再生能源商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