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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今天表示,特区政府透过立法、执法、与财经界紧密合作、宣传教育及国际合作等途径,已建立一个周全而有效的打击清洗黑钱制度。
叶刘淑仪今天在立法会上说,香港对付清洗黑钱活动的主要法例已经作出多项规定,包括追索、冻结和没收贩毒、有组织罪行或指明罪行的得益,以及把处理贩毒和其他可公诉罪行的得益列为刑事罪行。在过去5年,根据上述法例充公的资产达1.48亿多港元,48人被定罪。
她说,香港在打击清洗黑钱方面的努力已获得国际认同。香港1990年加入国际打击清洗黑钱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赞扬香港在打击清洗黑钱方面的整体进展。
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资金自由进出,每日各项金融交易数目庞大。叶刘淑仪表示,虽然无资料显示香港的清洗黑钱活动有所增加,但特区政府仍会继续密切留意清洗黑钱活动的趋势,并根据国际最佳标准对香港的法例及措施作出相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