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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日前为首批著名商标张榜,此举填补了西藏有史以来没有著名商标的空白,对推动西藏品牌战略的实施及促进少数民族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西藏从去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著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经过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推荐、实地抽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严格审查把关,用半年时间完成了对18件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的实质性审查,最终认定12件商标为西藏首批著名商标。
这12件著名商标是:“藏乡”(西藏五谷酿酒有限公司)、“宇妥·元丹贡布”(西藏林芝奇正藏药厂)、“吉祥”(布达拉地毯有限公司)、“YAK”(西藏自治区拉萨皮革厂)、“高争”(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圣雅”(西藏拉萨圣雅药业中心)、“药王泉”(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露”(西藏自治区藏药厂)、“宗山”(西藏自治区江孜县地毯厂)、“曲登尼玛”(西藏岗巴县喜玛拉雅矿泉水开发公司)、“QOMOLANGMA”(西藏聂拉木藏药厂)、“珠峰”(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在这12件著名商标中选出三件参加于年内进行的全国驰名商标评选。
西藏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局长、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主任赵正修说:“著名商标授牌的目的就是唤起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商标、增强商标意识、形成争造著名商标的氛围,更好地为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