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0月30日起,广东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任何含磷洗涤剂产品。目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城市污水调查组通过调查表明,含磷洗涤剂已成为广州城市污染的重要元凶。天津、合肥以及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已先后禁止在部分地区生产和销售含磷洗涤剂,以控制环境污染。今年8月底,广东省环保局明确作出规定:为减轻磷污染对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的损害,防治江河及近岸海域水体的富营养化,从2003年10月30日起,全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