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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了两年多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下月开始执行。从明天开始,每户广州市民除原来每月要缴纳的10元居民卫生清洁费外,还必须交5元钱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通告,广州市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是:广州市城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居民户和暂住人员排放的生活垃圾。征收标准是:居民户每月每户5元,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每桶(0.3立方米)6元,暂住人员每月每人1元。持有效“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可免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广州市日产生活垃圾5300吨至5600吨,并每年以6%左右的幅度增长。据广州市环卫部门测算,如果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能全数收齐,广州市今后每年可收取这项费用1.4亿元,刚好能弥补每年生活垃圾处理环节所需营运费用的不足。收费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改变垃圾治理一直由政府包揽的现状,促进垃圾治理市场化、产业化、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并可望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