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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个体户陈清连、帅明木付夫妇来到江西省铜鼓县社会保险局申办退休手续并获得批准,在补满了15年养老保险费又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享受与国家正式职工退休同等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政策性增加养老金、丧葬抚恤等待遇。据了解,这是江西省个体户享受国家正式职工退休待遇第一例,在全国也属首例。
据铜鼓县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江西省、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铜鼓县于199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户共有12户23人,从1990年1月起开始缴费,连续缴费满15年又达到退休年龄者,可以享受国家职工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而连续缴费未满15年又达到退休年龄者,在一次性补满15年养老保险费后,也同样可以享受国家退休职工待遇,领取养老金。陈清连夫妇就是首批参加养老保险活动的个体户之一,到今年9月,他俩连续缴费均超过10年并达到退休年龄,在一次性补齐15年养老保险费后,获得了享受国家正式退休职工待遇的资格。
据了解,陈清连夫妇可领取的月养老金都是227.43元,陈清连从2002年4月起领,帅明木付从2002年9月起领。由于这对夫妇在铜鼓县社保局按月实领了退休养老金,极大地激发了当地个体户参保的热情,目前已有386人参加了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