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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在税收征管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许多商家不顾国家规定,公开开具大量名实不符的发票,为一些纳税者偷漏税提供了机会。
以下是记者亲眼目睹的几个镜头:22日,王府井大街某商厦5楼特卖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在电梯口开发票的小姐也忙得不亦乐乎。“开什么?”。
一位拎着一双高跟鞋的中年男子回答道:“办公家具。”“单位?”“非写单位不可吗?”“有规定,7月2日以后开办公用品必须写单位。”“那好,写宏海公司吧!”记者观察了不到半个小时,发现前来开发票的有七八起,买的商品有时装、体恤衫、手包,除了一单发票开的是“礼品”外,其余全开的是“办公用品”,金额少则一两百,多则三五百。
在东三环一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一位消费者带着夫人,选购的食品、饮料、水果、卫生纸把购物车塞得满满的,结账时超过1000元,开发票依然写的是“办公用品”。在京郊某温泉度假村,一家三口前来结账,交完钱,服务员问:“发票怎么写?”回答说“开会议费。”
类似的情形,在许多城市、许多商业、娱乐场所都普遍存在,记者问一家超市的开票员:“不是不允许虚写品名吗,你们怎么敢这么做?”回答说:“顾客要求这么开,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不开,别家照样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发票时,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许多商家开出的发票虽然金额属实,但由于变更了品名,这样的发票在顾客所在单位报销后,实际上把个人开销转化为单位成本,逃避了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虚列成本、加大成本,使利润下降,逃避了企业所得税。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到,又一个购物高潮也将随之到来。只有把开发票的源头堵住,通过发票环节偷漏税的行为才会随之减少。
曾听不少人说现今中国进入市场经济,社会有普遍的浮躁、急功近利;但看国外也有不少名牌产品是靠一步步走出来的,基础好,讲信誉等等,因此,做生意并不是都靠欺压拐骗,政府要支持企业但不是官商勾结,法律要制裁犯法违规的企业,保护诚实可信的企业,但这一切都需要大家共同去努力,也并非一天就能把市场经济搞好,西方国家玩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由来已久,我们要虚心向他们学,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