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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表紧急声明称,近来不断有人冒充税务总局机关或领导名义,向纳税人和企业索要参加税务培训班的高额培训费、强行要求纳税人购买图书,甚至有个别人伪造税务总局的政策性公文。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防范假冒总局名义举办各类培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醒纳税人小心上当受骗。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税务总局对外发布通知、部署工作,一律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名义正式发文。即便是总局所属司局除法律规定具有独立执法权的机构外,对外行文时也只能使用便函,用于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而不作为正式公文。因此,凡是打着总局某司局或者某办公室的名义发文通知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活动,均不属总局正式部署工作的文件,纳税人都可不予执行。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还公布了联系电话(010)63417301、(010)63417375(传真),以便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随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