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为促进津台两地经济发展,方便台湾居民来津投资、工作、学习和生活,天津市公安局和市台办推出“为台湾居民提供出入境便利的规定”,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46家优秀台资企业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和曾经为天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台湾人士签发长期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
截至今年上半年,天津市批准设立台资企业1555家,合同投资额33.2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15.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