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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好利来实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利来牌系列食品,经过中消协的认真审核,日前被正式许可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3·15”标志》,并批准其在中消协设立“消费争议赔付准备专项资金”,从而使“好利来”成为烘焙行业中首家使用《“3·15”标志》并在中消协设立“消费争议赔付准备专项资金”的企业。
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介绍说,中消协于2000年“3·15”期间推出的《“3·15”标志》,作为消费领域的信誉标志,已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和认可,并在社会上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
烘焙食品行业自去年受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事件的影响,由此引发了行业信任危机,致使当年月饼的整体销量下滑了1/3。今年中秋佳节在即,“好利来”作为烘焙行业的重要成员,为重树行业整体形象,切实加强了企业自身在质量与服务方面的软硬件建设,并作出了以下郑重承诺:
1.如与消费者发生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小额消费权益争议,其它渠道不能及时解决,自愿接受和服从消费者协会的调解意见,使消费者受损害的问题能依法、及时、公正地得到解决。
2.为了使企业的上述承诺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经中消协批准,“好利来”专门在中消协设立了“消费争议赔付准备专项资金”,并开通了面向全国消费者的免费投诉电话800—810—1633,专门用于赔付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失,使消费者能真正实现放心消费。
3.欢迎中消协随时对其所有产品进行社会监督检测并向社会公告,如检测结果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将自愿接受终止《“3·15”标志》使用资格的协议约定,将在消协的监督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