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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5时左右,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环形东路兰州石化公司动力厂污水处理车间门前,东西方向约1公里长的范围内出现不明有毒气体,导致公路行人及来往车辆司乘人员等55人中毒,其中死亡4人、病危(脑挫伤)1人、重度中毒4人,中、轻度中毒46人。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省委书记宋照肃、省长陆浩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毒源及原因,防止酿成更大事故,要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日前,甘肃省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及石化公司等有关部门已组成“8·27”重大事故联合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从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在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甘肃省14个地、州、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炼油、氯碱、氮肥、油漆、溶解乙炔等行业,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据介绍,甘肃省共有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840户,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5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约1506户(加油站1303户);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约265户;危险化学品运输业户约954户。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次检查的重点地区是从业单位相对密集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厂矿较多的兰州、陇南、酒泉、庆阳等地市;重点单位是甘肃省所有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继续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关停;对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关停;另外,还要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的小炼油厂等小化工企业予以关闭。
据了解,今年1月至7月,甘肃省共发生各类事故6526起,死亡人数1466人,直接经济损失31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4.94%。
有关部门分析说,今年甘肃省重特大事故频发,死亡人数上升,主要存在的原因,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健全;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工作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没有贯彻落实在行动中,追究表面现象的多,追究深层次问题的少,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三是大量非公有制企业技术落后,质量低劣,缺少必要的安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