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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特生物(000416)日前公告称,财政部已批准同意青岛市商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健特生物国有法人股出让给上海华馨投资有限公司。这是自6月24日停止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以来,继方向光电之后的第二家国有法人股获批出让的公司。业内人士认为,就在几天前,方向光电也公告称获财政部批准协议转让国有法人股,这意味着2000年8月以来暂停的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协议转让工作再度恢复,并进入快速通道。
2000万现金换得大股东地位
经财政部批复,8月23日,青岛商总将其持有的健特生物4778.7万股国有法人股出让给民企上海华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华馨持有公司法人股份由70.125万股增至4848.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9%,为第一大股东。青岛商总仍持有966.76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为第二大股东。本次受让股权总价款8071.76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于2000年10月支付给青岛商总,其余6071.76万元在对健特生物进行重组时以资产形式支付完毕。
政策开放但操作难度大
国泰君安研究员许运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股协议转让是以1994年恒通协议受让ST棱光国家股以及浙江凤凰国家股转让康恩贝集团为标志的。直到2000年8月,国有股向非国有单位协议转让的审核工作暂停。
从总体上看,持续8年的国有股协议转让工作经过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演变过程首先是国有股向外资和民营等非国有单位的协议转让分别于1995年和2000年叫停;其次,直到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这才使得国有股协议转让工作再度恢复。可以预期的是,协议转让将掀起上市公司新一轮资产重组浪潮。
但是,由于国有股向非国有股单位协议转让的相关细则尚未出台,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许运凯认为,目前除了国有股协议转让的审批比较复杂外,协议转让还有很多政策不明朗。比如,《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协议转让时国有股权发生减持变化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应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具体比例以及操作方法由部级联席会议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如今这一政策是否依然实行,尚不明确。最后,外资并购依然是禁区。
20家排队股权托管
国有股减持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无疑给一批上市公司带来更多的产业重组和市场机会。这其中的亮点恐怕就是协议转让遭遇财政部冻结后采取股权托管方式进行变通的上市公司。
自去年下半年国有股股权暂停转让以来,至今已有近20家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大股东与股权受让方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国有股股权托管渐渐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前奏,甚至标志着实质性的重组拉开序幕。在这些《股权托管协议书》中,受托方基本上是享有除股权处置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可以想见,随着方向光电和健特生物国有股权转让的获准,这批绕道走的公司可能会成为最早的受惠者,关注它们对把握当前新一轮资产重组公司的动向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