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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消费者,笔者关注着身边大大小小与消费有关的人和事。耳闻目睹过一些人的所作所为乃至“法盲”表现后,心中的苦涩始终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最近,笔者所在城市的有关部门准备将收缴的一批包括过期饮料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等8大类、28个品种,总标值8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公开销毁,没想到,那天去现场围观的数百人竟一哄而上,将几车还没来得及焚烧的假货疯抢一空。这些哄抢的人群中不仅有农民,还有为数不少的城市居民,大部分人是冲着抢点东西自家用的目的来“凑热闹”的。此举闻过让人哭笑不得。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所以对假冒伪劣商品痛恨不已,全是因为那些“李鬼”们对消费者坑害实在是太大太深,消费者花钱买回了烦恼,也买回了损失。就小件物品来说,买来的电池只用两天就没电了;购回的衣裤穿三天就开了线;皮鞋穿不到一个星期就掉了底……难怪有人戏称,如今的消费者竟成了消“废”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眼下还真有甘愿做知情消“废”者的。难道他们仅仅是喜欢“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抑或是他们没有感受过被假货侵扰的切肤之痛吗?!
但无论怎样,值得人们警惕的是,如今的造假者面对名牌生产企业日益完善的防伪措施和不断加大的打假力度,以及广大消费者不断增强的识假辨假能力,不是变得胆怯了,而是逐渐变得更“聪明”起来。一是造假手段更高超。比如将明目张胆地冒用名牌产品的商标造假,变为不直接用名牌商标,而伪冒产品外观设计,再起个和名牌产品名称有几分相像的新名字,乍一看还真良莠不分。二是将销售战场从城市转向农村。鉴于农民自身素质的原因,如贪图便宜,辨别假货能力较差,维权意识薄弱,致使造假售假不法分子很容易得手。
消费者不应是消“废”者。因此,不仅是农民消费者,即便是城市消费者,亦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的学习,增强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既不为诱人的包装、低廉的价格所欺骗,更要对那些让人深恶痛绝的“意外之财”说不,做个真正理智、成熟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