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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近日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上说,中注协今后将继续密切关注事务所变更,尽力避免再出现同行相互诋毁、竞相压价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对“炒鱿鱼”和“接下家”事务所的监管。
他说,客户经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暗示着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分歧,客户不认可注册会计师的立场。为此,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手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时,不得蓄意侵害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在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向其前任询问审计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并关注前任与审计客户之间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可能存在的意见分歧。如果后任注册会计师发现前任所审计的对象存在重大错报,应当提请审计客户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审计客户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陈毓圭说,近几年来,中注协先后制定了五批包括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在内的40多个准则项目,基本形成了以《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实务公告》和《审计指南》为主要内容的审计标准体系。至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初步建立起了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他指出,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作为基本行业规范,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制订具体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活动如何遵循职业道德的要求加以具体指导。目前,中注协正在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为应急需,针对行业当前紧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中注协制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建设,逐一出台包括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保密、收费与佣金、与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业务招揽与宣传等内容的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指南,对行业会员提出更加具体的自律性要求,促使其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
陈毓圭还透露,中注协将建设行业诚信档案,以记录注册会计师诚信和不诚信的行为。另外,《注册会计师法》目前正在修订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组织形式,如合伙制、有限合伙制、有限公司制等都在立法部门的视野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