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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今就终止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结算服务发布公告。
公告称,因深中浩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登记公司自2001年10月25日起终止与深中浩的登记关系,同时终止为其提供登记结算服务,不再对深中浩股票承担登记及与此有关的查询、协助非流通股司法冻结解冻、股票质押登记、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等方面的任何责任。
公告称,鉴于该公司今年7月5日办理完股份移交手续,登记公司已将深中浩的股份登记数据及其书面材料全部移交给该公司。从今年8月26日起,凡涉及深中浩的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司法协助冻结解冻、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股权协议转让过户等业务,均由该司负责办理。
一份向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发出的通知同时要求,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必须于今年11月31日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深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