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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上海某报报道称,“从全国人大财经委了解到,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有望在今年年内推出”。但全国人大财经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负责人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不可能的”。
有关部门负责人坚决否认
对于有关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主任朱少平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问此事
的电话已有好几个。虽然不知道有关报道的具体消息来源,但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的是,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要辟谣”。他说,他问过经济法室和经济室的同志,没有人接受过有关问题的采访。财经委的周正庆和周道炯委员虽然曾担任过证监会主席,但按道理也不会就有关问题说什么话。朱少平强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制定和发布,全国人大财经委并不参与起草。所以,某报所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参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起草的有关人士”如何如何,明显是搞错了。
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戴根有则干脆表示,“没有的事,这是胡扯”。
学者认为这很重要
虽然表示并不知道上海某报报道的情况,也不清楚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年内是否可能推出,但董辅等全国著名经济学家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认为,适时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确很重要。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董辅说,允许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有三方面的理由。一是为了银行业更好的发展。对银行来讲,从事这项业务的盈利性和安全性都比较高。二是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在为证券市场提供后续资金的同时,也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更大的空间。三是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不仅会增加券商的交易量,同时也为券商提供了新的盈利途径。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强调,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利处不少。最明显的是可以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有利于推动股市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鼓舞投资者的信心;其次对商业银行而言,此项业务的开展可以为银行资金提供一个新的出路,增强银行的盈利能力;另外对中央银行来说,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储蓄分流的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战略部负责人徐宏源指出,股票质押贷款并非仅仅在于券商与个人投资者获得融资机会,它更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使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得到对接,让两者相得益彰。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控制力度,实施了“贷款终生责任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但同时又出现了一种不良现象:宁愿让大量以支付利息为成本的存款“睡大觉”,也不愿个人担风险放贷出去。这不利于资本效益的提高,更不利于单位及个人融资的需要。从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务发展趋势来看,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其银行的主打品种,其份额会越来越大,股票质押贷款应该成为重要品种之一。
离我们还有多远
其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早在2000年就已出现。当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和广东证券公司在广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对个人投资者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开了开办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先河。但正式业务尚未开展之前即被央行叫停。其后,典当行曾一度将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做得“红红火火”,但其上级主管部门———经贸委最终发文指示暂停该项业务,个人股票典当在2001年下半年也被全面停止。
徐宏源指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个别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他说,个别风险属于技术性的,好防范。比如可以规定某些股票不能作为质押物。管理部门之所以迟迟不推出这项业务,主要担心的是系统性风险,即整体股市出现大幅下跌乃至崩盘,使银行资金也被“套牢”。对于管理层来说,要判断的主要是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只要判断没有这种风险或者可以避免这种风险,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就应尽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