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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走私系列案8月15日在江门法院继续审理,连育奇、陈得坤等五名被告因私设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港币五亿多元被送上法庭受审。
连育奇等五人均为广东潮阳市人,分别在深圳市颜锡隆地下钱庄、汕头市许鹏展地下钱庄工作。检察机关指控,一九九九年九月,许鹏雁(另案处理)为转移走私款项及为他人买卖外汇到境外,与连某钊、林益明(另案处理)合股在汕头市设立地下钱庄,由许鹏雁二弟许鹏展(另案处理)负责钱庄的具体运作。
许鹏展先后纠集了被告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等人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活动,自一九九九年九月至二00一年九月间,先后租赁汕头市多处地方作为地下钱庄“办公”场所。
许鹏展及被告陈得坤等人以若干空壳公司名义在几个银行开设帐户,然后与深圳市开设地下钱庄的颜锡隆联系,然后又同香港中盛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的许小洁(另案处理)相勾结,三方利用异地外汇汇入、提取的程序“缝隙”进行了多次非法外汇买卖活动。
据统计,自二00一年三月至八月间,许鹏展的地下钱庄采用上述方式为曾某、叶某等十五名客户购买港币共计五亿三千七百多万元汇往境外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