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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在天津市某写字楼的一间临时会议室里,记者原本打算对天津市中小供货商协会负责人进行一次采访,不料,闻风的部分会员单位也纷纷参会,如此一来采访变成了一场不同寻常的座谈会。记者着实被超市对供货商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吓了一跳,随后,记者又聆听了天津商界多方人士对此问题的各种看法。没有商家回避竞争,但呼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他们最大的愿望。
“不进超市等死进超市找死”
据供货商回忆,1997年以前,天津的超市不收任何费用,而且大多超市与供货商是“现货现结”,没有“账期”的说法。超市与供货商之间关系很“默契”。
1998年之后,超市采购开始步入卖方市场,所有的超市一窝蜂地开始向供货商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一开始,供货商还可以“忍受”,毕竟放在超市的商品销路不错,也就“忍”了。用供货商的话说,“不进超市等死,进超市找死”。这两年,超市的收费名目越来越多。从进超市那一刻起,就是“一路用钱铺”,有的收费甚至越来越“离谱”。
据了解,超市收费可谓五花八门,但基本都要包括以下十几项,进店费、单品上架费、促销费、DM(广告会刊)费、堆头费、端架费、促销员各种节假日费、配送费、货损费、续签合同费、开新店费、搬迁费等等。
去年中秋,王女士供货的超市自制了很多月饼,但并不好卖,该超市要求每个供货商买2000元的月饼,最少也要买1000元的。王女士想到今后还要给超市供货,即使这次不买,结款时也要从货款中扣除。无奈的她与超市商量,希望少买点儿。超市的答复是:“可以送人嘛”!当时早已过了中秋,王女士买了400元的,又补了超市600元钱,总算凑足了1000元。“这不是强买强卖嘛!”说这句话时,她还表示了担心:今年中秋快到了,不知道是否还要“吃”上几千元的月饼。
“收费”是超市利润的源泉
传统商业零售是靠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的差额来获取利润。但这部分利润,对于超市经营者来讲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超市从供货商那里收取的各种费用都计入“其他收入”一栏,而真正的营业收入只占总收入很少的一部分。天津市某著名大型超市高层干脆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从供货商那里收取的这些费用是“不要白不要,不要就亏损”。例如,去年该超市赢利4000多万元,而从供货商那里收取的各种费用就有1个多亿。
他们认为,超市与供货商最重要的是寻找一个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对于大型超市来讲,选择供货商的原则就是谁的价格最低,谁的质量最好。在这场力量的博弈中,供货商的力量强,就生存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业内提供的数字表明,在一家外资超市经营服装的供应商一年流水额320万,费用占23万,加之返佣及退货最后利润还不到10%。当然这还是好的,很多供货商都在维持,但仍不愿从超市退出。究其原因,前期进场费、各项赞助费已经交了,只能在超市等着出现好的业绩了。对于力量强大的供货商,像可口可乐、宝洁等跨国公司,订货则完全不同,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货到款回”。可口可乐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进店费、促销费等各类费用超市也会适当收取,他们与超市之间总的来说关系比较“融洽”,而且对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款项,他们会拒签协议。在这场博弈中,被淘汰的可能就是力量弱小的超市,市场竞争就是如此残酷。
难道超市的“赢利定律”真的是:找供货商收取的费用越多,超市利润率就越高吗?一位在超市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这样解释,其实超市这碗饭并不好端。据透露,外资超市管理人员的工资高得惊人,更新一套管理信息系统就要投资上千万元,超市前期上亿资本的投入,运营中超市的建设费、租赁费、人工费、公关费加之巨大的损耗使得大多超市在经营上能够打平已属不易。该人士认为,超市适当合理的收费也是正常的。
超市赚钱与否最终应该取决于管理体系的严密程度,从管理上要效益而不单单是向供应商收费。诸多中小供应商苦撑不住,交了学费落荒而走,然而大浪淘沙,依然又有新的淘金者。但超市的表面繁荣,也只能解燃眉之急,无法面对在天津本土零售市场跃跃欲试的内外资超市的实力竞争。
协会“联姻”规范行业
日前,北京市商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的各项费用应是公开化、透明化,并由双方协商后制定。就此,天津商委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尽管超市收费问题现在还没有统一标准,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最好依靠行业协会解决。
据介绍,由于连锁超市协会目前正在换届,天津商委有关方面也在酝酿恰当的时机,“撮合”连锁超市协会与中小供货商协会能够“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有关方面表示,“最好能够依靠行业协会,制定自律性的规范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另据业内人士透露,法律界正在酝酿《超市法》,使超市业逐步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