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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对太原市场上销售的40个批次的复读机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只有20个批次合格,抽样合格率为50%。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多数为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占有率较大的生产企业。为此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复读机要选择那些具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有一套严格的控制措施的企业。
复读机是继随身听、录音机之后兴起的学习工具,因其既可磁带放音,又能电脑录音复读;既可跟读,又能对比,携带方便,容易使用,受到外语爱好者特别是学生群体消费者的欢迎。由于复读机产品工艺简单,制造方便,不少生产企业一哄而上,一个执照一间房,几个人就能生产。这些企业在利益驱使下使用质次价低的机芯、磁头和机件组装整机,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造成复读机使用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录音复读时间短,语音失真,重复性差,起不到应有的学习效果。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不合格复读机产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复读时间允差指标不合格,即实际复读时间与额定复读时间之差超过标准规定,其结果直接影响复读的完整性,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对使用存贮器的进货产品质量控制不严;二是复读谐波失真指标不合格,产品核心器件使用了质量较低的语言处理芯片,使还原出的信号产生严重失真,其结果直接影响复读的真实性。
通过抽查,发现此类家电产品存在一些共性问题。由于产品的核心技术及器件主要依赖进口,国内生产者只是作为产品加工厂对产品进行组装,这种简单的劳动方式,使家电产品质量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在流通领域的突出表现是大量的不合格产品充斥市场,不择手段低质低价销售,对名牌生产企业构成威胁。
在本次抽查中,标明广州乐华视听产品有限公司生产、太原迎泉漫物资有限公司经销的乐华RW-26813型复读机因复读时间、允差不合格被判为不合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