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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8个月来,本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了医疗负担均衡和互助共济,使200万参保职工从中获益,长期困扰企业和职工的医疗费报销难的问题在参保企业中正逐渐消失。
天津市从2001年11月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已经有5亿多资金用于职工就医,3.17亿元纳入职工个人账户。全市参保职工有5.25万人次住院治疗,3.76万人享受了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已经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职工医疗费报销难的问题。天津市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的新筹资机制,与过去相比,资金来源更广、更稳定,职工的基本医疗待遇更有保障。以前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虽然部分群体可以有医疗保证,但效益不好的企业有的几年不报销医药费。据了解,拥有7.11万职工和4.9万退休人员的天津市机械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医保前,公司所属26家企业仅能为集团25%的职工及退休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实施医保后,集团公司有5.65万人参保缴费,约占职工总数的一半,这部分职工尤其是参保企业中的困难职工过去不敢看的大病、重病现在都能得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