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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生本是一场戏,社会便是一个大舞台,每一个人在这个舞台上都在扮演着一个特定的角色。而无论是在台上演戏,还是生活的游戏都是有规则的,离开了规则社会岂不乱套。一个演员,哪怕是表演天才,也绝不可以台上台下都在演戏,戏里戏外仍在演戏,那样再好的演员也会演砸,也会演得收不了场!”——摘自王建中《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
刘晓庆是名人,刘晓庆曾经的经纪人王建中自然也是名人。自从刘晓庆最近因涉嫌偷漏税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以来,王建中似乎更忙了———在有关刘晓庆的许许多多问题上,王建中应该很有发言权。
7月29日下午,记者约好同王建中下午4点见面。在见面的那一刻,记者发现王建中神色疲惫,表情凝重,他用略显沙哑的声音开始了他的第一句话:“我突然不想谈了。”
事出有因。前一天下午,王建中接受了来自外地“十大媒体”的联合采访,王建中说自己本着“既不刻意回避,也不刻意逢迎,就他们所关心的我所能回答的做一点回答”的态度接受了各路媒体的采访。
可是,王建中今天刚刚接到的各地传真却让他愤怒了,诸如“刘晓庆进监狱,王建中该当何罪”、“刘晓庆违法,你有份吗”之类的报道让他感到忿忿不平:“某些媒体太不负责任了,为了所谓的新闻性、爆炸性,断章取义,什么语言都敢用!”
与刘晓庆的税务问题无关
在刘晓庆被抓之后,很多人推测是王建中向有关部门检举了刘晓庆的偷漏税问题,对此王建中表示:“首先这个问题我没有必要回答,因为我没有这个义务;其次,是不是我检举的并不重要。是我干的,我不会说;不是我干的,我更不会说。”
“国家的整体形势在那儿,我王建中有那么大的本事可以调动权力部门、政府部门帮我出一口气吗?如果我王建中有这个本事,那刘晓庆还敢欠我钱吗?还敢欠我钱到今天吗?还敢扬言‘你到哪儿去都告不过我’吗?”
王建中一再向记者表示:“我是与刘晓庆有关,而且关系比较复杂,否则我会去写洋洋洒洒二十几万字的书吗?但我与刘晓庆的税务问题没有任何关系,我和刘晓庆的官司跟刘晓庆的偷漏税案完全是两码事儿。”
据王建中介绍,他只跟刘晓庆合作过《火烧阿房宫》一剧,《火》剧一结束,王就离开了。后来,刘又拍了四部电视剧。
王建中表示:“我对刘晓庆的账目问题确实不了解,我也不应该去说三道四。我没有掌管《火》剧的账目,如果是我掌管的,我把自己赚的钱放兜里,把刘晓庆的给刘晓庆,把投资方的给投资方,那我和刘晓庆还有官司可打吗?就因为是刘晓庆管账、赖账,才构成她欠我的钱。”
至于《火》剧的账目和经营情况,王建中补充说:“《火》剧的操作现已无密可保,因为我在和刘晓庆打官司,所有的证据都已交给法院和有关部门。”据说,王建中的这番话后来演变成了他向有关部门提供刘晓庆偷税漏税证据的种种传言。
关于名人办公司
对于名人办公司的问题,王建中表示:“我现在不愿意谈,一是我觉得自己谈这个问题没有权威性,二是好多反思的东西最好等到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再谈,等它构成对社会的一种教益、一种警示的时候再去谈,现在谈还为时过早。”
然而,具体到晓庆公司的种种经营情况,跟随了刘晓庆4年的王建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中写道:“刘晓庆肯定不是什么企业家,更不是什么大企业家,因为她根本不具备作为企业家的基本素质和必备的要素。”王建中认为,刘晓庆之所以有今天的“显赫,是因为“主要是历史的条件,社会的发展为她创造了成名的机遇,而她把握了这个机会,自我包装,自我炒作。当然刘晓庆自己还有一整套的经营秘诀,才得以有今天。”
王建中将刘晓庆的经营“秘诀归纳如下:
一个核心:只认钱不认人。
两个重点:1、外地是重点;2、40岁以上的企业老板是重点。
两个基本原则:一分钱不掏的原则,有钱赚就干的原则。
四个主要方法:1、媒体炒作法;2、合同圈套法;3、更换法人法;4、频繁换人法。
王建中说他和刘晓庆合作之初,刘晓庆就向他面授机宜,“你多到外地去找一些老板、企业合作,北京不行。为什么“外地是重点呢?王建中解释说:“一来在北京不如外地土老帽好骗,再者在北京人家亦知道你的名声,谁跟你合作?刘晓庆有那么多所谓的项目,不都是外地做的吗?其实99%是假的,全是拿对方一笔钱,卖个名给别人。
关于刘晓庆经营中的“一分钱不掏原则,王建中讲:“刘晓庆经营中向来是空手套白狼,钱只要进了她的腰包,绝不掏出来一分,投资不会掏,公益事业赞助不会掏,自个用也舍不得。所有的外面合作项目,大都是卖个名,从无实质性地掏出钱来。许多慕名而来,满以为刘有多少钱,多么侠肝义胆,希望刘能投资或资助一点的人,无一不是满怀希望而来,扫兴而归。
在王建中看来,刘晓庆在“合同圈套法上太有经验了,玩的烂熟,“刘晓庆在跟你合作时就事先设下了圈套,就是做好最终要蒙骗你、要和你打官司的准备。王建中还记得,1996年11月8日,刘晓庆跟他签的《关于对发行部超额发行的奖励提成协议书》,明明是跟他谈好的,尔后落实在文字上,而且刘晓庆本人和王建中本人签字盖章,两人还分别在两页的协议上加签了骑缝章。王建中以为自己不应该有任何担心和怀疑了,然而,王建中后来发现刘晓庆还是利用了他的一个疏忽,她事后说:“我不是同王建中签的,是同晓庆公司发行部签的。我不欠王建中的钱。“哪里是在经营合作,哪里是在做生意,分明就是明抢。王建中说,“我的教训太深刻了!可以说有切肤之痛啊。
记者采访王建中的过程,也是王建中不断地接听电话的过程,北京的、南京的、成都的媒体不断地打进电话。对于种种传言,王建中毫不掩饰地表现出了厌倦:“我简直烦透了!大家都说我在乱说,可我乱说了什么,你们披露一点出来啊。”
在接受江苏电视台的电话采访时,王建中说:“刘晓庆涉嫌偷税被抓一事,对目前增强全民的税收意识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事件,对社会应该起到一个积极的作用。”
谈及如今盛传一时的《明星末路》、《泥腿子状告大名人》两书,王建中向记者解释:“这两本书不是我写的,我只写过《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去年我就说过,在我和刘晓庆的官司了结之后,我会再写一本书,把刘晓庆在法庭内外的所作所为全写出来,公诸于众,以引发一些社会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