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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报将出,ST银广夏申请恢复上市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而在场外,ST银广夏的民事诉讼进程也同样向前推进。
法院已公开受理
7月3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正式立案受理杨善础等4名股民诉银广夏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案,这也是自去年5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宣布对银广夏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后,法院立案受理的第一批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信息民事侵权赔偿案。
8月1日,记者来到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刘永吉庭长告诉记者,法院现在才受理ST银广夏是因为行政诉讼期已经完了,但是正式立案到开庭审理还需要时间。
按照规定,行政诉讼期限为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是在今年4月23日对ST银广夏作出处罚的,ST银广夏对于5月14日对处罚决定公告。按照银川中院的说法,7月23日应当为ST银广夏作出行政诉讼的最后期限。
至于法院将于何时对案件开庭审理,刘庭长表示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还处于搜集资料和证据的阶段,由于涉及到上市公司,这类案件比较复杂,而且法院没有经验,开庭的时间还很难确定。
不过,据有关人士透露,虽然银川中院已经立案受理,但是很可能和大庆联谊等的民事诉讼案一样一拖再拖,要正式结案还很遥远。
银广夏总裁不知情
对于银川高院正式立案受理银广夏民事诉讼的消息,ST银广夏总裁金爱军表示尚不知情,但他同时认为,行政诉讼期应该是8月14日截止,法院现在就开始受理早了点。至于在此类案件中败诉是否会对ST银广夏的重组产生负面影响,金爱军表示由于尚未发生,现在不好猜测。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证券研究会秘书长苏一欣律师认为,现在ST银广夏没有收到消息完全合理,按照法定程序,只有在法院将诉状送达公司后,ST银广夏才算是合法知晓案件立案。对于行政诉讼期是应该截至7月23日还是8月14日,苏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对此并没有明确,所以具体时间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但是即使是认定8月14日截止,也不应该影响投资者的民事赔偿。
股民胜算很大
此案的代理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严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诉讼股民胜算很大。银广夏虚假信息披露早已被证监会定论,可谓证据确凿,此次诉讼的关键在于股民购入银广夏股票的时间,只要是在银广夏发布虚假信息之后,即在证监会认定的时间段以内,就应该被认定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另据记者了解,委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还有1000多名,将在今后陆续向法院递交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