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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啤酒已成为人们的“最爱”,但啤酒瓶伤人的事件却时有发生,国家规定禁止使用非B瓶已2年多了,情况如何呢?
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打假保安全专项行动月”中,把非B瓶和超期使用B瓶作为一个查处重点。在金华、台州等地的检查中发现,使用非B瓶和超期B瓶的情况还普遍存在。
义乌市质量技监局对该市协和酒厂门市部、上溪酒厂稠城经营部、佛堂宏光副食品商行等6家啤酒批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浙江仙都啤酒发展公司生产的“仙都”超级干啤、金华华力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力泉”啤酒、“金华金狮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牌”啤酒均使用了非B瓶。
同时,还发现浙江仙都啤酒发展公司生产的“仙都”啤酒、金华金狮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鹿”啤酒、浙江钱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啤酒、宁波大红鹰经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一”啤酒、龙游金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狮”啤酒、建德啤酒厂生产的“新安江”啤酒、金华市第二啤酒厂生产的“清浪”啤酒和“营养”啤酒、珠江啤酒集团公司生产的“珠江”啤酒、中德合作浙江大梁山啤酒集团公司生产的“大梁山”啤酒均使用超期B瓶,共查获1433箱(35825瓶)。 浦江县也发现了使用非B瓶的“钓鱼”、“天目泉”、“K牌”等啤酒21000瓶。台州玉环县质量技监局对在该县查获使用非B瓶的“浙江石梁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8℃淡爽型石梁啤酒320箱(3840瓶)予以就地封存。
对在浙江全省查获的使用非B瓶和超期B瓶的啤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销毁,并加强对生产厂家的监管,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